关于成立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研究中心培育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附属徐州东方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在徐州医科大学培育建设省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研究中心的批复》(苏教学函〔2023〕3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研究中心培育建设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研究中心培育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规划落实研究中心培育建设的各项工作,遴选校内外教育、管理、心理、医学、信息等专业人才组成协同创新攻关团队,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智能化测评方式以及医校合作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协同机制,按期完成省教育厅明确的目标任务。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徐海波(兼任研究中心主任)
副组长:熊絮茸 陈 玮 李海洋
成 员:学生工作部(处)、发展规划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处等部门负责人,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附属徐州东方医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米燕燕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